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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403.1-2018 牽引用鉛酸蓄電池 第1部分:技術條件
范圍
GB/T 7403 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牽引用鉛酸蓄電池一般技術要求、試驗條件、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
本部分適用于工礦企業(yè)、倉庫、碼頭及車站作電動車輛電源,尤其作電力牽引車輛或物料裝卸設備的電源使用的牽引用鉛酸蓄電池(以下簡稱蓄電池)。
本部分不適用于電動道路車輛用鉛酸蓄電池及電池組。
術語、定義和符號
術語和定義
GB/T 2900.41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排氣式蓄電池 vented battery
電池蓋上有能析出氣體產物的一個或多個排氣裝置,酸霧經過過濾的非直排式結構,內部與外部壓力不一致的蓄電池。
閥控式蓄電池 valve-regulated battery
帶有排氣閥、當電池內壓超過預定值時允許氣體逸出的蓄電池。
注: 這種電池或電池組在正常情況下不能添加水或電解液。
符號
下列符號適用于本文件。
C5一一5小時率額定容量,單位為安時(Ah);
Ca一一5小時率實際容量,單位為安時(Ah);
I5一一5小時率放電電流,單位為安(A),數值為C5/5。
技術要求
外形尺寸、端子結構
蓄電池外形尺寸和端子結構應符合 GB/T 7403.2-2018 中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
容量
按"容量試驗"進行試驗,實際容量在第一次容量試驗時,應不低于額定容量的90%。
按"容量試驗"進行試驗,實際容量在前的十次容量試撿內,至少有一次達到額定容量。
注: 當蓄電池容量達到或超過額定容量后,可停止該試驗。
荷電保持能力
按"荷電保持能力試驗"進行試驗,容量不應低于實際容量的85%。
高倍率放電性能
按"高倍率放電性能試驗"進行試驗,放電時間不應低于30min。
循環(huán)耐久能力
按"循環(huán)耐久能力試驗"進行試驗,排氣式蓄電池容量降至額定容量的80%時所完成循環(huán)的次數不應低于1000次。
按"循環(huán)耐久能力試驗"進行試驗,閥控式蓄電池容量降至額定容量的80%時所完成循環(huán)的次數不應低于600次。
密封性能
按"密封性能試驗"進行試驗,蓄電池在與空氣隔斷后內部壓力穩(wěn)定5s不變。
試驗條件
測量儀器的精度
電解液密度測量
電解液密度測量用的密度計應具有適當的量程,其分度值不應大于0.002g/cm3。
電解液
用于所有試驗的*充電排氣式蓄電池的電解液密度應為1.290g/cm3±0.005g/cm3(30°C),也可按制造廠規(guī)定。
京都電子KEM 電解液密度測量用的密度計 DA-130N